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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海曙区森防办决定自3月1日至4月9日,在全区开展为期 40 天的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火险研判预警。区森防指办根据形势研判预警,于3月24日发布《海曙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明确3月24日-4月15日的禁火期内,全区林地及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严格执行“六大禁令”。同时,加强火灾监测,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根据《海曙区“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方案》要求,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政策法规、移风易俗、警示教育等防火宣传。一方面,要求景区管理人员、护林员边巡护边宣传。另一方面,在森林公园、游步道设立醒目森林消防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大对游客群体的宣传;在公墓地、散坟集中区域开展清明祭扫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三是加强重点时段巡护。清明等高火险天气,护林员全员上岗,尤其是清明前后周休日加大护林巡查力度和密度。必要时,增设临时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把“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重点区域管控。把林田(地)交界处、林路交界处、林墓交界处、林村交界处等作为重点区域管控,组织人力、物力或采取奖补措施清理农作物秸秆。建立散坟台账,确定坟主和责任人,落实网格化管理。国有林区、旅游景区和公墓区等经营主体对林下可燃物及时清理到位。